致spinjasker(01帳號為呂稀少)
技術層面的照片分析與解析度測試,本質上皆屬於可受公評之專業討論範圍,
只要基於事實與證據,即不涉及任何法律問題。
然而spinjasker(01帳號為呂稀少)卻因討論技術分析判斷等可受公評之專業討
論範圍已經無法繼續強辯之下,便在各處文章與留言中持續暗示我「封面照片
為 AI 生成」、進而指稱「文章內容不可信」或「測試資料遭變造」。上述指控
均非事實,且甚至將我提供的 DPreview 官方下載連結 認定為「非官方內容可
經過偽造後製跟修圖」,此在未查證真實來源的情況下即行影射與毀謗。
spinjasker(01帳號為呂稀少)的言論已超出公評範圍,構成足以損害我名譽之不
實指摘,並且持續一年。在我於 Threads 撰寫教學文期間,多數人皆已停止毀
謗時,唯獨spinjasker(01帳號為呂稀少)仍從 M01 到 Threads 一路持續對我進
行名譽毀損與騷擾,此行為已非正常討論,而涉及法律上之名譽侵害與持續騷擾。
若spinjasker(01帳號為呂稀少)希望就照片分析或技術層面的問題進行理性討論,
我隨時樂意交流;若否,我們各自保留立場、互不干擾。
但在此我要正式告知spinjasker(01帳號為呂稀少):
請立即停止任何超出可受公評範圍、足以侵害我名譽之不實言論,並停止所有持續
騷擾行為。相關事證已完備,請勿再就此議題辯解或扭曲事實,辯解已非有利,反
而增加更多事證。
我本來是在做照片分析跟解析度測試的討論。
但spinjasker(01帳號為呂稀少) 在2025-11-29 14:15 後分別在threads以及Mobile01
開始造謠起來我的文章都是AI生成之毀謗。直指我的文章無公信力。
並同時毀謗指稱我所提供的圖檔下載為變造檔案,
但實則我提供的下載網址都是Dpreview的網址。
本人於該篇文章發布當下,即已明確標示封面照片為「實拍後之修圖照片」,
並無任何虛構AI生成之情事。然而spinjasker(01帳號為呂稀少) 在一年內持續於多處平台指稱該封面為「AI 生成」,
此舉不但與事實不符,更已構成惡意揣測及散布不實之言論。
spinjasker(01帳號為呂稀少) 長期於各處文章、留言中散布並暗示「我使用AI生成封面照片」
延伸「文章內容不可信」、「測試資料遭到變造」等說法,這些言論皆非事實,且足以損害我的名譽。
依據 刑法第310條毀謗罪,散布足以損害他人名譽之事項,即屬違法;
倘若所述內容子虛烏有,已構成誹謗與加重誹謗之可能。
spinjasker(01帳號為呂稀少)基於一張封面修圖照片,
即推論並公開暗示我「所有照片皆為AI生成」、「整體內容不可信」,
已構成明顯之不實陳述,且嚴重貶損我的專業可信度與名譽,依法為不可受公評之事項。
甚至我在Mobile01 發文所引用之 DPreview 下載連結為官方公開之資料,
spinjasker(01帳號為呂稀少) 卻在公開場合指稱該引用內容「遭AI變造」或「不可信」。
此等言論全無事實基礎,已明顯達到「捏造事實」之程度。
脆文文章皆為公開文章,80篇脆文(threads)都在數落暗罵富士,皆都有明文留存。
並且多數內文有特定描述,使一般受過教育者皆可理解至我身上。
捏造並散佈足以損害他人名譽之內容,已屬刑法毀謗範疇,更可能構成 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 之損害賠償責任。
DPreview 對 X100VI 與 D-Lux 8 所使用之測試卡焦段原本就不同,
我針對 spinjasker(01帳號為呂稀少) 誤用測試卡比較方法不當提出質疑,屬「技術性評論」,依法為可受公評範圍。
可受公評之事項:包括測試方法之正確性、相機畫質的公眾討論、攝影技術之評論等。
此類內容本質上與公共利益或技術討論相關,雙方皆可提出質疑或反駁,不構成毀謗。
但spinjasker(01帳號為呂稀少) 卻因此將我視為散布不實資訊者,
並以此為基礎對我個人進行攻擊與貶抑,此行為已脫離評論範圍、屬人身指控,依法不受言論自由保障。
我為私人個人,非公眾人物
依法,判斷「可受公評之範圍」亦涉及當事人身分。我並非公眾人物,
spinjasker(01帳號為呂稀少)對我所為的指控並未涉及公共利益,而是直接損害我個人名譽,依法不受保護。
spinjasker(01帳號為呂稀少) 的行為包括:
不實指控我的作品為 AI 生成
暗示我所有文章與照片皆為偽造
無證據連續一年散佈貶抑性與歪曲性言論
以上均屬 不可受公評、不能以言論自由作為抗辯,依法構成侵害名譽。
spinjasker(01帳號為呂稀少) 在長達一年的時間內,
於多處平台重複對我所發文章另外進行追文指控、尾隨式追貼、反覆留言攻擊,
並多次以相同內容在不同場合散布不實言論,使我產生壓力與恐懼。
依據 《跟蹤騷擾防制法》,你之行為具備:
持續性、反覆性
針對特定人
足以使我心理不安或生活受到干擾
已構成法律上之「跟蹤騷擾行為」。
spinjasker(01帳號為呂稀少) 上述行為已經有符合之傾向。
我基於事實基礎與技術理由對相機測試內容提出質疑,
完全合法、屬可受公評之技術討論範圍。
相反地,spinjasker(01帳號為呂稀少) 對我個人的持續不實指控、散布謠言、
惡意暗示我所有文章跟照片都有「AI生成」、「偽造」等事,均非事實,且直接破壞我名譽,
依法受到刑、民事規範之保護。
spinjasker(01帳號為呂稀少) 利用一張已明確聲明為修圖的封面照片,
去延伸指控我大量作品為 AI 偽造、內容不可信,此已構成捏造不實事實,違法事實明確。
侮辱的對象能推論或確定,非必須明確指出姓名或需在現場。以特定身分特徵描述特定人物,
使一般受過教育者皆可理解者,即符合人的構成要件。
(引自鍾欣紘 律師妨害名譽罪文內容)
spinjasker(01帳號為呂稀少) 在2025-11-29 14:15 後
分別在threads以及Mobile01 開始造謠起來我的文章都是AI生成之毀謗。
直指我的文章無公信力截圖
毀謗文片段早被我截圖留存。
